(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核查意见)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聚隆转债”在2026年1月26日至2月13日期间,股价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7.77元/股的130%,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赎回条件亦不行使。此举系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作出的决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本次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