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方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