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
2025年12月31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6年2月3日,法院裁定批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已支付或提存,重整投资人已全额支付2,378,584,004.65元投资款并取得相应转增股票,债权人现金清偿和股票分配已执行完毕,未领受部分已提存。2026年2月4日,金通灵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署服务信托合同。2026年2月13日,管理人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