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情形下的离职程序。明确离职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离任后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规定董事辞任在特定情况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须确定新人选。离职人员须移交工作资料,配合离任审计,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继续承担忠实义务和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