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可参与中长期激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个税及社保公积金。公司可根据行业薪酬水平、通胀、盈利等情况调整薪酬。如存在财务造假、严重违规等情形,将追回已发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