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已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发行价格确定为16.01元/股,发行数量为29,981,26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9,999,988.61元。发行对象共13名,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及自然人投资者,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认购对象已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完成缴款,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