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兰溪市金昌矿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反担保。截至公告日,金昌矿业已实际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