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内容及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且均具备法定任职资格,无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考核管理办法科学合理,有助于激励机制建设与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该激励计划,并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