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有关前执行董事出售股份)
兹提述擎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的公告。董事会宣布,公司已获唐才智先生告知,其已按港币15,000,000元的价格向刘雪峰先生出售517,589,428股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约19.43%,有关交易已于今日交易结束后落实。据董事会所知、所悉及所信,唐先生于公司之股权现降至约已发行股份的0.56%,而刘先生所持股权约为已发行股份的19.43%。本公告由执行董事熊国瑞代表董事会发出。董事会成员包括一名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