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阮洪良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7,504,066股,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5%;反对435,000股,占比0.1412%;弃权124,200股,占比0.040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66,360,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6649%。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