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主要交易)
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甲方)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租赁资产转让协议》,乙方将其拥有的“嘉通能源220kV高压通电集群”等设备以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设备评估净值为1.217亿元。转让完成后,甲方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并将资产出租给乙方使用。协议约定乙方保证对转让资产拥有完整所有权,无权利瑕疵或权属争议。甲方在满足合同约定条件后支付转让款,包括乙方提交产权证明、完成内外部审批、提供担保等。租赁资产所有权自甲方首次支付转让款之日起转移。若乙方违约,需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义务,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协议为重大交易,需经甲方控股公司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批准后生效。
另附两份同类协议,分别涉及转让“5MBR膜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固液分离离心机”等设备(转让价2.28亿元)及“高压电控设备、氨氮分析仪系统设备”等(转让价1.12亿元),条款结构基本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