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上海奕方利润保证诉讼的进展公告)
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布关于上海奕方利润保证诉讼的进展公告。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华宝股份于2022年3月8日与克沥企业、QIAN RONG(钱戎)、黄锦荣等订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宝股份进一步收购上海奕方27%股权,并要求相关方按持股比例履行增资义务及业绩承诺。由于QIAN RONG(钱戎)及黄锦荣未履行增资义务,且上海奕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达承诺业绩目标,华宝股份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26年2月11日,仲裁中心出具裁决书,裁定:(一)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向华宝股份支付未按期增资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4,218,947.16元;(二)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432,016,325.22元;(三)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166,000元;(四)支付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五)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14,205元;(六)共同承担仲裁费人民币3,149,265.70元。上述款项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履行情况尚存不确定性,但对华宝股份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