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2月11日,执行人员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披露了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信息。交易方为UBS AG,于2026年2月10日进行了多笔普通股交易,交易性质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买卖指令所驱动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以及就含相关证券的一篮子证券或指数作为参照基础的衍生工具进行的交易。其中,买入交易共两笔,分别涉及17,700股和851,600股,总金额分别为344,365.0037元和16,561,934.7467元;卖出交易共四笔,涉及股份数量分别为23,300股、45,900股、27,200股和3,800股,对应金额分别为454,049.0032元、895,023.9901元、530,242.0000元和74,099.0000元。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结算,价格区间介于19.4191至19.6400元之间。相关证券占已发行同类证券少于1%,且在一篮子证券或指数中价值占比低于20%。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