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上提呈的普通决议案已通过投票表决方式正式获通过。决议案内容为批准新采购框架协议、建议年度上限金额及相关安排或文件。投票结果显示,赞成票为324,410,096股,占约99.998%,反对票为8,000股,占约0.002%。该决议案已获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票数支持,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当日已发行股本为1,836,218,258股,每股面值0.05港元,所有股份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并表决。凯盛集团公司及其联系人持有约22.68%股份,就本次决议案放弃表决权,无其他股东须按《上市规则》第13.40条放弃表决权或表明反对意向。吕应成、汤李炜、杨昕宇、张佰恒、陈华晨及蓝海青出席大会,吕国因事务未出席。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投票监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