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建议制定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之补充公告)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就建議制定A股上市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對此前發出的通函附錄五所載《公司章程》修訂對比表作出補充更新。董事會擬撤回部分建議修訂,包括刪除新增關於公司設立黨組織及黨組織活動相關條款的內容,以及撤回原擬在總則中加入《中國共產黨章程》作為制定依據的條文。同時,撤回關於公司設立黨委和紀委的具體條款修訂。因上述撤回,相關條款序號將作相應調整。董事會認為該等撤回屬於內部管理調整,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除已撤回的修訂外,其餘修訂內容仍將按原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自公司A股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本公告為先前公告、通函及相關文件的補充,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