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及13.51(2)(n)条作出之公告及海外监管公告)
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007)於2026年2月10日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51B(2)、13.51(2)(n)及13.10B條刊發公告。本公司及執行董事楊惠妍女士、莫斌先生、伍碧君女士近期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紀律處分決定書》,由於本公司未能及時披露2023年8月至12月、2024年1月至6月以及2024年7月至12月期間的債務逾期情況,違反了債券上市規則的信息披露規定。上交所對本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並將處分記入誠信檔案。董事會審閱後認為,相關違規係因客觀原因導致,並非因相關人士怠於履職,故不對楊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的誠信與能力存疑,其繼續擔任執行董事屬合適。本公司及該等人士承諾將加強遵守信息披露要求,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除上述內容外,無其他需披露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