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出售协议补充协议之补充公告)
中国恒嘉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79)于2026年2月9日发布补充公告,就此前于2026年2月3日公布的出售中国恒嘉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出售协议,订立了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主要修订了出售协议中关于代价付款安排的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包括:一、出售协议第4.2(a)条关于订金付款的条款被删除并替换为:买方应于签订出售协议后5个营业日内,通过银行本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在香港向卖方支付人民币7,000,000元(或其等值港元)作为订金;二、出售协议第4.2(c)条关于第三期款项付款的条款被删除并替换为:第三期款项人民币7,000,000元(或其等值港元)由买方于完成前通过银行本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予卖方,支付地点可为香港或卖方提出并经买方同意的其他司法管辖区。除上述明确修订外,出售协议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