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出售项目公司)
協合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於2026年2月9日宣布,其多家全資附屬公司與合營公司招盈能合訂立三份出售協議,出售三個風電項目公司100%股權,總代價約為人民幣517.80百萬元。出售標的包括:目標集團A(雲南曲靖300兆瓦風電及30兆瓦/60兆瓦時儲能項目)、目標公司B(安徽蚌埠50兆瓦風電項目)及目標集團C(安徽亳州51兆瓦風電項目)。代價根據目標集團於2025年6月30日的未經審核資產淨值、業務表現及前景等因素協商確定。付款分階段進行,預期首期於2026年3月底支付,尾款最遲於2026年12月底結清。交易須滿足若干先決條件,包括取得金融機構同意及無重大不利影響。交易完成後,目標集團將不再納入公司合併範圍,公司預計確認未經審核收益約人民幣77.54百萬元。所得款項將用於日常業務,包括購置風電及光伏設備。由於適用百分比率介乎5%至25%之間,本次交易構成港交所上市規則下的須予披露交易,需履行公告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