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有关一项重大收购事项的纠正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ii)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资料,及(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期将适时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以及临近农历年假期,预期通函将于2026年2月27日或之前寄发。有关向股东寄发通函事宜,将另行发出公告。承董事会命,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周宏宝。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姜洪昌先生(董事会主席)、刘玉涛先生、杜建志先生、周宏宝先生、李春晓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志文先生、陈艳女士及刘军春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