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凌云集团获上交所无异议函,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将采取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凌云集团拟将其持有的50,000,000股凌云股份A股股票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4.09%。该专户由中信建投证券设立并管理,相关股份将作为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及本息偿付的担保。本次登记完成后,控股股东直接持股比例将由31.91%降至27.82%,通过专户持有4.0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