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H股上市後適用),明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為董事會專門工作機構,負責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制定、審查其薪酬政策與方案。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應過半數,主任委員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制定薪酬政策及架構;評估執行董事績效;審閱管理層薪酬建議;考慮同類公司薪酬水平及職責要求;審批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因職務終止而產生的賠償;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制定或變更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審議子公司分拆時的持股安排等。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會議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決議應向董事會報告,未被採納的意見須在董事會決議中披露。本細則自公司H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