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公司已获得内部批准与授权,具备主体资格,满足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实际控制人近两年未变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相关中介机构已履行核查程序,确认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