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经2026年2月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与奖惩办法,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审查薪酬待遇,研究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原2024年版细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