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经2026年2月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依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组织与实施、评价内容、程序、缺陷认定及报告编制等内容。办法规定评价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审计部组织实施,涵盖公司层面及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年度评价需在每年结束后四个月内完成,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并与年度报告同步披露。重大缺陷须由董事会最终认定并采取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