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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 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26年2月4日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唐联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但不再合并计算。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任一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0%,无单一股东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亦无法单方面决定董事会多数成员选任或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情形。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唐联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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