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