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南水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2月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9,842,3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09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拟发行公司债券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