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6年2月修订))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定义及限售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不得转让股份。规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需提前申报买卖计划。要求相关人员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禁止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前敏感期间买卖股票,并禁止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