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裁决书的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穗仲案字第18174号)。裁决内容包括:被申请人需退回申请人履约保证金7147826.55元;承担申请人支出的律师费500000元;仲裁费用合计147053元,由申请人承担88232元,被申请人承担58821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公司表示将根据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次裁决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