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6日至2月5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1元/股的130%(即14.45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年2月6日至5月5日)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自2026年5月5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触发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无交易“惠城转债”情况,未来六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