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藥明合聯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本公司」)提述2026年1月14日與藥明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及東曜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刊發的公告,內容涉及要約事宜。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該要約已獲控股股東藥明生物的書面批准,本公司獲豁免召開股東大會。原定於2026年2月4日或之前寄發的通函,因需額外時間編製及落實相關資料,預計延遲至2026年2月13日或之前寄發。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並於2026年2月4日獲聯交所批准,前提是通函將於指定日期前發出。若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可更改或撤回豁免。通函將載有要約詳情及董事會的推薦建議。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錦才博士、張靖偉先生及席曉捷先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