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经过询价程序最终确定4名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为4.94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536,437,246股,募集资金总额2,649,999,995.24元。发行对象已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足额缴款,募集资金已经验资确认。本次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未超过35名,且不涉及私募基金备案情形,不存在关联方参与等利益输送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