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44,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40,509.68万元,用于先进高镍无缝管制造建设项目。同时,聘任陈露为公司财务总监,黄丽琴因退休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