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深圳投控灣區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於2026年2月4日(交易時段後),其附屬公司深圳市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資有限公司(「沿江公司」)以內部資源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金谷支行認購一筆人民幣300百萬元的結構性存款產品。該產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期限為90天,自2026年2月6日起計,預期年化收益率為0.6%或2.36%。沿江公司為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由本公司及深高速分別持股51%及49%,主要從事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的投資、建設及經營。中國銀行為獨立第三方。董事會認為,本次認購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由於適用百分比率有一項或以上超過5%但均低於25%,本次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下的須予披露交易,須履行公告義務,但獲豁免股東批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