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该激励计划,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