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变动及董事会组成变动的补充公告)
兹提述中国新消费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进一步补充,马国华先生已确认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9(1)至(8)条所载之独立性标准;于本集团业务中并无过往或现时的财务或其他权益,亦无与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有关连;且获委任时并无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本补充公告为该公告的补充资料,不影响原公告内容。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廖静雯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贺丁丁先生、陈梓烯女士及马国华先生。本公司董事愿就公告内容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确认所载资料准确完备,无误导、欺诈成分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