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利柏转债”的核查意见)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利柏转债”自2026年1月13日至2月4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在未来3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