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柏转债”的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3日至2月4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利柏转债”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在未来3个月内(2026年2月5日至5月4日)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自2026年5月4日后首个交易日起,若再次触发赎回条件,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赎回。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