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交易行为,无需将相关指标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期间公司投资6,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出售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99.9%股权,但上述事项不构成需累计计算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