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进行说明,经审慎分析,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董事及高管未受处罚、公司及高管未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无重大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