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风险低、本金安全且收益稳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