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島國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適應戰略發展需要,增強核心競爭力,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規定,設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並制定《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戰略委員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獨立董事,委員會主任由董事長擔任,委員由董事長或部分董事提名並經董事會選舉產生。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成員變動需按規定補足。戰略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研究公司長期發展戰略(涵蓋ESG等事項)、重大投資融資方案、重大資本運作與資產經營項目,並提出建議,同時對相關事項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履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委員會下設投資評審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負責決策前的資料收集與初審工作。戰略委員會會議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決議結果須報董事會。本細則自公司H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