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决定作废首次授予的373,576股和预留授予的108,000股,合计481,576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已获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公司经营及管理团队稳定,相关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在作废完成后终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