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追溯认定徐铮铮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8月起追溯认定徐铮铮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其父徐小敏先生共同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铮铮自2020年8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长期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与徐小敏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60个月。本次追溯认定基于《公司法》相关规定,遵循从严审慎原则,不改变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持续发展,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二人合计持有公司10.36%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