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88%,网络投票股东94人,占0.794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