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 – 职权范围)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73)審核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決議成立,成員由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人數不少於三名,大部分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業資格。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或成員選舉產生,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可要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僱員、專業顧問及外聘核數師提供資料、報告並出席會議。職責主要包括:審議外聘核數師的委任、薪酬及獨立性;監督財務報表及年度、半年度、季度報告的完整性;檢討會計政策、財務監控、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協調內外核數工作;審閱核數師的審核情況說明函件及管理層回應;確保董事會及時回應相關問題;設立機制讓員工可匿名反映財務或監控方面的不當行為。委員會具否決權,可否決須經獨立股東批准的關連交易及財務總監或內部核數主管的聘任或解僱。會議記錄由公司秘書保存,並向董事會匯報。委員會每年須總結工作並納入企業管治報告,主席應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相關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