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修订《公司章程》、选举沈磊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