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郭英杰、郭裕春的通知,其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其中深圳翠艺质押200万股,郭英杰质押100万股,均为补充质押,质权人均为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本次质押后,深圳翠艺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4.44%,郭英杰为96.36%。本次事项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