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多份民事判决书,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5起,合计判决公司支付原告投资损失16,564,225.17元,杨鑫、乐美彧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在20%、3%、20%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累计收到相关诉讼材料235件,涉案金额30,070,887.35元,已全额计提。另有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包括合同买卖、租赁纠纷及代位权诉讼等,部分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