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并可报销履职费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以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结合个人业绩完成情况。存在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